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校党委的工作方针,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进一步探索高校党建工作新经验,充分发挥高校党的基层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,促进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,特制定我院党建工作例会制度。
一、党建工作例会是院党委了解基层工作动态,掌握全院党建工作情况,研究、探索党建工作的专门性会议。其主要内容为:一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;二是贯彻校党委工作方针;三是围绕校党委中心工作任务,安排、检查党建工作;四是研究院党建工作的有关事宜;五是通报情况、交流沟通信息、总结经验等。
二、党建工作例会采取定期与不定期、多种形式与方法进行。结合我院党的建设工作需要和实际,可举办专题会,也可进行研讨、学习、报告、讨论、参观等。
三、党建例会参加的人员为院党委委员、党员正、副院长、各办公室主任、各总支书记和支部书记。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。
四、党建工作例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三次。时间一般为每季第一周星期五上午。会期如有变动,由党政办另行通知。
五、各总支、支部有上会讨论的议题或议案,须提前五天报党政办公室安排。
六、党建工作全会由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,各参会人员对会议发言要坚持“调查研究、实事求是”的原则,认真准备,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。
七、参会人员要按时到会,有事请假,不得无故缺席。
八、党政办公室承办党建工作例会的具体事宜,做好会议记录,检查、催办会议确定部署的工作。
中共红足1世66814委员会
二ΟΟ五年十一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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